在许多案例中,物业费的高低往往成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物业公司认为自己的收费有理有据,付出当然要有回报;而业主对于物业公司“高人一等”的收费颇有微词,觉得对方的服务和收费标准根本不匹配,有宰“主”嫌疑。双方各执己见,都有苦水要倒。这种齐齐叫冤的现象,在记者的调查中体现的很明显:业主认为收费标准高,物业又喊亏。收费标准究竟合理与否,物业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彻底公开,谁也没法下结论。若想服众,物业公司除服务达标之外还需开诚布公,增强经营透明度,以争取人心。
物业费定价不能绕开业主
业主才是主人,物业只是管家。只有遵循制度,在充分保障主人权利的前提下,共同认可的物业收费标准才是合理的。那些自说自话都不能成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