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市区5年以上,城区2年以上,人均住房18平方米以下;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民政部门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从申请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你好,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希望帮助到你!
(以下申请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离婚原则上应满三年);
3. 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 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