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7
浮标液面计FQ-∏型
组
18.71
8.71
5.26
4.74
浮标液面计FQ-∏型
8—628水塔浮漂水位标尺一
套
1847.91
518.59
1276.29
53.03
8—629
二
″
2519.60
632.77
1829.05
57.78
8—630水池浮漂水位标尺一
″
1661.59
384.97
1227.38
49.24
8—631
二
″
722.03
164.92
530.63
26.48
8—632
三
″
398.57
124.40
274.17
—
1、充水时的水位可用水位标尺测定。
2、充水至设计水深可进行渗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应达到1/10mm。
3、充水至设计水深后至开始进行渗水量测定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4、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为24h。
5、连续测定的时间可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应再测定一天;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可继续延长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