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保障房转让出租合法吗?

提问者:shally90732024-05-04

、、、、、、、目前各地保障性住房有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除限价商品房可以出租外,其他性质的住房不得出租或出借。

雨中之苇 392024-05-08

明确规定,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保障房租赁合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3个月以前提出延续申请,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后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对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的核查,《办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手段,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查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嫣雨飘零 132024-05-05

《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已经2013年1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10次常务会议通过,昨日在广东省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卖地收入10%建保障房
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通过并将实施的《办法》有不少变化。《办法》规定,政府卖地收入10%用于建保障房,保障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办法》明确规定,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保障房租赁合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3个月以前提出延续申请,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后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住房保障部门如何核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呢?《办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手段,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查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骗保障房10年内不得申请
对于造假骗保障房的,经发现或10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房。对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阶段,有市民认为处罚过轻,应一辈子不能再申请保障房。对此,《办法》基本保留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只是将罚款数额从“100元”提高至“1000元”。
《办法》规定,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三)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四)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六)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违反上述六条,除没收违法所得,还要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办法》规定,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建立住房保障轮候登记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轮候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基督城里 272024-05-21

首先就得看地区性法规是否允许有条件转让,通常我国的社会保障房是禁止转让出售出租的,更别说抵押等其他行为了,个别的经济适用房在一定年限后可上市,不过政策出台到现在估计没几个符合规定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金舟创元 212024-05-15

《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公布,对保障房的出租作出了相关规定:保障房不能转让出租。保障房转让出租是不合法,请各位租房时要问清楚,千万别租保障房。

皮大王要掉肉 432024-05-09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说,保障房的出租是不合法的!

柔情似水9999 6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