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借:预付账款 6700000
贷:银行存款 6700000
1月7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8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
1月12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700000
贷:预付账款 6700000
1月20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60000
贷:银行存款 260000
1.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取得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自取得之日起,按照该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分期摊销成本: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在对该土地进行开发时,按照帐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支付的征地补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记入相关的基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等
由上可见,无论是土地出让金还是征地补偿款,均应当记入基建工程成本,并最终转入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中,只是相应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而已。在完工前,除按规定进行的土地使用权摊销以外,不能计提所谓的”土地折旧”。
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卖价
加:增值税 (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允许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性扣除,不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