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商品房是多少年产权?

提问者:阿布kingnine2024-05-02

回答如下: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cindydaniel 442024-05-07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Candy526368302 352024-05-20

你好,一是普通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二是商住两用商品房,使用年限50年。三是纯商业商品房,使用年限40年。

黄豆珵珵 34202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