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积分细则最新消息:去年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最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已经制定户籍制度。从户口政策上面看有不少省份出台的条件比较宽松,人口管理方面会根据当地情况不同,居住证的样子也不会一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住证实行积分制
在具体对接办法中,建议研究设计一套积分制指标体系,赋予量化分值,在每年释放配额进行总量调控的基础上,依据积分情况由高到低对满足分值要求者办理落户。积分指标可分为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类:
1 基础指标:反映来京人员的个体素质和工作居住情况,包括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连续居住年限、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2 加分指标:反映北京人口政策的调控导向和来京人员的实际贡献,包括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在城市发展新区就业居住、投资纳税贡献或带动本地就业、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等。
3 减分指标:反映来京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包括刑事违法记录、行政违法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积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