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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手房产权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

提问者:千羽YUmi2024-05-01

50年产权住宅房屋与70年产权住宅房屋区别:
7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性质和房地产使用性质均为住宅,设计用途也是住宅。
50年(40年产权也是一样)产权住宅(一般开发商叫公寓),其土地使用权性质和房地产登记用途为办公或者公寓(商业),设计用途为住宅。这种房子的实际规划用途是办公(50年)或者商业(40年)用途,只是开发商认为住宅比商业和办公的利润更高,才开发成住宅用途的。

Jamietee1997 462024-05-11

通俗的说: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买卖,你买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后国家也不会收回的,如果70年后当地**或者有关单位要征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样也会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来给与补偿的。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拆迁,国家会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建筑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拆迁,国家也会给予补偿,但补偿仅包括建筑物补偿,就没有土地补偿了;5、我国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6、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KingkonG19870210 352024-05-03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由于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会随着房屋的使用期延续下去。
  无论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从属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从开发商与国土和房产部门实际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那一年开始算起,购房人实际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提前一年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的,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从上述说明能够清晰看出,无论买50年或70年产权的房屋,其结果是一致的,如果细化一点,只是在下次续期(土地使用权)上早一点晚一点而已,不存在吃不吃亏的问题。

美味童鞋 50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