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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可以吗?

提问者:zhangzhangdd2024-05-07

可以转让的,需具备以下几点要求;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datang1201 492024-05-10

国有土地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根据上述情况,办理赠与公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法可办理转让,即可以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二、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所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则需要提供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相关意见的证明,才能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有关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吃货终结者0416 192024-05-11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奇文文1314 16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