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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挂失的步骤谁清楚?

提问者:aeiou246802024-05-10

上海居住证挂失步骤: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挂失申请;
  3、挂失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
  挂失和解挂:
  1、挂失:适用于持证人遗失有效的《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挂失手续。需要出示挂失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
  2、解挂:适用于来沪人员自挂失之日起在签注有效期限内找回遗失的证件,到社区事务受理  服务中心办理解挂手续。需要提供解挂人的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挂失的《居住证》:  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

布丁的信仰 492024-05-14

实际上不难  
1,受理与补齐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gracesea123 12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