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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提问者:珊珊来了2024-05-3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en20120705 492024-05-15

你这个比较复杂,基本和我前段时间受理的一个案子差不多
1、到公证处进行财产继承公证,相关权利人放弃继承。
如果要办到你名下,要需要你母亲赠与给你她名下的财产,至于你母亲不能自理应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公证处。
(你只能继承4分之1,你母亲4分之3,所以同时还要办理赠与)
2、个人提交土地使用权继承申请,由村委会盖同意公章。
3、向土地局提交相关手续。

郑小包允在 492024-05-14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

骑着猪猪追月亮 45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