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注册。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审核单位信息。 2. 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个人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单位注册时所填写的密码,随意,个人登陆后也可自行更改密码。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一般是以下流程:
1,携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开始日期距离你申办居住证的日期要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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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
3,寄宿证明(有房的带房产证,租房的要让你房东携带房产证去给居委开个证明,或者有,好朋友好同事愿意帮你忙的,借他的房产证用下,让他陪你去居委,就说是你是他的亲戚,到居委开一个证明,因为居住证上到时候会有一个居住地址在上面,这个证明即使你去办临时居住证话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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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单(去社保中心的机器上可以直接打印出来,或者你去社保中心,申请了网上办理业务的话,可以在网上登录,并且打印出来就可以了),材料准备完善后,去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登记一个表格,一般一个月内拿证。那么只要带有效证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