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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提问者:niftynifty2024-05-18

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

我的小满 192024-05-23

(1)农村村民一户只
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
,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
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

miumiu2002 422024-05-12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  
登记程序: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欧罗百利 502024-05-22

拆迁就不用确权了,中国的政策允许宅基地处于一种既不收回又不确权的状态,例如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不能确权,等到拆房时使其符合规划再确权。你的情况要看当地的政策是什么样的,也可能收回。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必须收回的,即国家干部在农村的宅基地,而且是他们应该主动向政府提出

最真的poor 27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