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缴费用:
(一)登记费
1、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权利人缴纳
土地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0.1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4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3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2
超过10000部分 0.01
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
2、房地产抵押登记: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抵押登记不收费。
(一)办事程序1、分局受理申请;2、分局初审;3、市局审批;4、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二)申请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划拨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原件);3、抵押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5、估价机构的《土地评估报告》(原件);6、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评估备案表(原件);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复印件);8、《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9、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出让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原件); 4、抵押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6、估价机构评估报告(原件); 7、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职代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8、抵押权人为非法人企业的,提交上级授权书(原件);9、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交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原件);10、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复印件);11、抵押权人对地价的确认证明(原件);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您好,支持楼上的说法,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