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时;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提前条件:退休后直接可以提取 买房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年提取一次 因生并残疾、死亡或家庭困难者可以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