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居住证;
3)在申请抵押贷款前一年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少部分城市为6个月);
4)至少首付房款的三成,部分城市需要四成;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抵押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北京公积金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或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退休证和收入证明)。
北京、申请条件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