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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样的?

提问者:时光穿梭地鱼2024-05-06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我是漂亮小小妞 352024-05-09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1、基础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樱桃鹿儿 92024-04-3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  年以上,男性满  50  岁,女性满  45  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内容查阅  “  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  ”  住房公积金网页。  
4  、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  “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  。

纵横四海2000 19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