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拿到新的房产证后,带上身份证到枋湖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即可
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2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六条 职工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七)、(八)、(九)、(十二)项情形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 职工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九)、(十)、(十一)、(十二)项情形的,职工在本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上网找你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看有没有网页,一般地市都有手续主要是下载申请表(没有网站的,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房改办拿表)
填写申请(主要写清提取理由或原因,如房屋装修、新建住房、购房、交房租、工作调动工资关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变更等), 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情况属实(盖单位章,没工作的找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证明属实) ,把申请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科室, 带身份证,申请没问题的话,然后他们给你批准 ,盖个章,负责人签字,允许提取,拿着条子到财务管理科,给你开支票, 24小时内拿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