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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清楚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地主李东家2024-05-16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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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无敌沈阳人 182024-05-18

2014年长沙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有以下几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4、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5、满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丁锋8934 482024-05-17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茉莉芬芳2008 9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