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1.借款人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有效的自住住房消费证明。
4.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良好。
山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1.借款人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有效的自住住房消费证明。
4.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