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
第九步 结清贷款。
第十步 注销抵押
具体有下面八个步骤,你可以参考一下。
1..房子评估
2-你带户本,婚证,身份证原复件到房产交易中心个人住房情况证明
3-买卖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方收入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开征信证明
并带首付款在该中心委托银行做资金托管
4-等审批
5-批后签贷款合同,然后带银行的材料到交易中心做变更手续
6-10个工作日后交税
7-完税材料交公积金中心,
8-放款后,你可用完税证明,产权证去公积金中心取自己帐户里的余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