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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啥条件?

提问者:我喜欢DHC2024-06-02

[南充公积金贷款条件]南充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一)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计算为:
(一)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单位应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专户内,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南充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公积金缴交额。
(三)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由于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购房取得房产证后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为:
(一)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未能及时转贷的职工,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三)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半堕落的恶魔 362024-05-26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5.已支付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凭证和二手房估价报告;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亲爱的玉玉 482024-06-04

日前,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而南充已于这一年初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将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据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南充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而在南充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到外地买住房,可以在本地贷款,也可在外地享受异地贷款政策。

哆哆的卷妈妈 18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