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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神知道浙江公积金怎么贷款?

提问者:童童5648520782024-05-28

你好,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贷款。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其他情况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于购买普通自住房套数的认定方式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受托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查询系统确认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次数,或通过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予以认定,人均住房面积的认定,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有效资料为准。
因网上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和审核贷款人的实际情况,故纯公积金贷款需要由办理机构对贷款人进行面签和资料审核,从而以贷款人的实际情况来受理公积金贷款。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gavin70606 302024-05-24

你好,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2、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时,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贷款申请所需资料,申请资料收齐后,向借款人出具一份《贷款申请受理回执》。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经调查并符合贷款条件后,在    2    个工作日内报送管理中心审核。
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有关事宜实行面谈制度,并形成面谈笔录。面谈笔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及受委托银行的书面调查意见是面谈笔录的附件。
3、    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三级审批制度,信贷人员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贷款条件的,报送信贷部门负责人复审、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核准。
对受委托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管理中心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    5    个工作日,并由受委托银行告知借款人。
4、合同签订:管理中心核准后,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资料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大V呀大V 502024-05-23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的贷款年龄(男65岁    女60岁)。  
(三)具体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人申请,以及申请人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建房状况和价格或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永远幸福66 20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