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1、《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
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⑶ 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 《**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
② 《**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甘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