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徐州公积金贷款装修申请条件是什么谁知道?

提问者:海派装饰03122024-05-14

第五条 贷款对象为徐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第六条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父母、子女可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贷款。
第八条 职工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再购建自住住房时,另一方也可申请贷款。
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一年内可以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购建住房借款。
第十条 在职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提取公积金后,需要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中必须保留一定的金额(具体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确定)。
第十一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购建自住住房时,可在购建房所在地申请贷款。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凭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提供的缴存证明、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情况证明,在购建住房所在地申请贷款。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徐州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您有帮助

Annaso安娜 142024-05-15

公积金大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谢谢

贪嘴森淼 232024-05-20

徐州公积金贷款装修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唔记得叫咩名 22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