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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风险有什么防范措施?

提问者:爱漱口的袜子2024-06-03

一是要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公积金管理的认知程度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是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严格代领制度。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理提取,确需单位经办人代领的,除提供本人、代领人身份证等审核要件外,还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授权书》或介绍信,以转账办理为宜:因购房且房款未清提取,可以转入售房单位;因还贷提取,可以转入个人还贷存折;其他的,一律转入单位账户由单位代付或转入提取人个人存折(卡)。
三是公积金管理部门、承办银行要努力提高业务经办人员识别假证件、假材料的能力。可以向公安、财税、房屋产权等部门请教识别的技巧,保持必要的联系,共同防范、打击制假行为。
四是受理支取业务时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四个核对”。“三级审批”,即初审、复审和审批,责任落实到人,终身负责;“四个核对”,即核对住房公积金支取资料是否齐全,单位公章、财务章是否有效,核对身份证与支取人身份是否相符,核对支取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核对转入住房公积金银行账号的姓名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姓名是否相符。
五是要防止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泄露。公积金管理部门、承办银行要制定严格的公积金信息保密、查询制度。原则上,缴存职工只能通过一定程序查询本人账户信息。对于通过互联网、电话设置的开放式公积金信息查询系统,要加设密码。同时,要提醒各缴存单位、职工妥善保管好公积金储存卡、公积金对账单等资料。
六是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对经查实的套取人员,通知本人并责令其退回套取款项,在规定时间内不退的,通报其所在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处理,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暂停其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其申请公积金贷款;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伪造售卖假提取材料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造假性质严重的案件,将提请检察院立案,由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吃货的晚宴 26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