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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提问者:颖的时光2024-04-19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谢谢!希望帮到你哦!

华鑫绿创 222024-04-10

南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提取证明材料(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3、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  已领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客户每半年申请提取时仅需提供该登记证、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
个人凭下列材料到银行柜台取款: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银行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注:为领取专用折的客户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曼特宁先森 452024-04-08

你好!
1、租房后,租赁双方到各街道办“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房屋出租备案手续;
2、拿上已经在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等,到地税局开房屋出租发票;
相关规定:
广州市区内(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及从化市、增城市)个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相关税费,同时出租人可持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开具开票。
现行普通居民住宅租赁税种及税率如下:
国内居民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承租住宅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以上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为出租方,没有另外的发票税存在。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琴小13 212024-04-17

1、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2、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miss.w\^O^/ 442024-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