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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天秤座dan2024-05-01

通过对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读得出下列情况:
1,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这个要看你是不是符合条件,如果断交时间过长就不能贷款了,但是可以提取)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户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账户。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A为可变参数。
所以,综上所述,你的情况最好还是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下那里的工作人员,基本上你的断缴情况只要不是太严重,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L..好菇凉 382024-05-20

大连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是: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呲呲呲呲呲呲 452024-05-09

大连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qieerdingdon 11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