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款首要条件是连续缴纳12个月,以你在公积金中心首月缴纳时间计算。
2、没有最低余额计算。成都现在执行的是你账户余额的20倍,比如你这月贷款,你公积金余额(个人+公司)为5000元,那么你可贷款的额度为10万,每套房子最高不超过40万。
3、其他就需要你信用良好,收入稳定,银行流水这些。
4、之前成都之行的是外地人限购政策,外地户口需要在成都有1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可以买,
希望可以帮到您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