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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步骤有哪些谁说说看?

提问者:小涛涛偶巴2024-05-19

您好,天津公积金贷款方式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2、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时,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贷款申请所需资料,申请资料收齐后,向借款人出具一份《贷款申请受理回执》。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经调查并符合贷款条件后,在    2    个工作日内报送管理中心审核。
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有关事宜实行面谈制度,并形成面谈笔录。面谈笔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受委托银行留存。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及受委托银行的书面调查意见是面谈笔录的附件。
3、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三级审批制度,信贷人员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贷款条件的,报送信贷部门负责人复审、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核准。
对受委托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受委托银行告知借款人。
4、合同签订:管理中心核准后,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望采纳。

tinahe0101 212024-05-06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希望能帮到您。

梁朝伟可爱 232024-05-10

1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当天受理、审核并与借款人面谈,审核确认后指导借款人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并将信息传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当天对《贷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做出  准予或不予贷款申请的确认。
3借款人于1个工作日内在《借款合同》、《借款借  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字;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在《借款合同》、《借  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章
4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手续;抵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5贷款银行将贷款资料报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
6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做出准予或不予  贷款的决定
7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
8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或借款人账户

向娟宅女 11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