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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计算?

提问者:老幺20102024-05-03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以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于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相关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将应以职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计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对于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连续2年经营亏损、难以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在缴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均为一年。到期时,符合条件需要继续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提示:申报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单位,既可在网上直接办理,也可拷贝单位年度调整数据文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15日,所有单位应先做好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再办理7月份变更业务。

米苏and妮娜 42024-05-09

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单位核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高于浙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低于浙江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520美食吃货 172024-05-05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计算: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缴存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润风水尚 42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