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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区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提问者:xian蝦米2024-05-05

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的职工;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欧阳安Muse 282024-04-24

还是比较难的,主要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
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4)至少首付房款的2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烟、易戒 372024-05-12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材料是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有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悠游肚肚熊 32024-04-30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Too兔rich 13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