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方式: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或者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首先单位应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单位账户,然后为员工开办个人账户,每月个人交12%的公积金,单位补贴12%的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参照养老保险基数)同时存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所以你一个人是不能办理的。这个公积金是有条例管理的,不是保险。 个人月缴存额: 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名称: 来件处: 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监制 申 请 书 编号:NO. 申 请 人: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宅 电: 手 机: 办公电话: 本人因办理 公积金贷款 事项,申请向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事宜。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申请人用规范字体如实填写下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年限 职称 文化程度 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 是否拥有自有住房 (即拥有个人产权的住房) 是否租赁公有住房 住房贷款情况 (曾经是否有过公积金贷款,是否已还清) 备注。希望能帮助你
你好;
各个地方政策并不一样,具体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常见的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希望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