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符合第(一)款、第(五)款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应保留贷款余额10%以上的金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偿还该项目贷款本息的;
(三)以离婚、分割、析产、死亡、继承、赠与、交换等非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日照市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自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自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自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所在企业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部门对集资建房的批文和集资人员名单、单位购房协议、集资首付款凭证,自首次集资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补缴差价付款凭证,自补缴差价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产过户时买方的契税完税证明,自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首先由单位的财务部门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支取凭证,并在上面盖章,之后:
1、有房产证的:带以上的审批表和支取凭证、本人名字的房产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要求提供户口簿,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如果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还要带结婚证。
2、按揭的:除了以上的审批表和支取凭证、身份证等,还需要到贷款行打印近期的、一年以上的还款明细并有银行的签章、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结婚证等,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最后,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