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你好,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统一为单位12%,个人6%。
企业有三种比例:单位10%、个人6%;单位12%、个人7%;单位15%、个人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企业最高可执行单位25%、个人10%;财政拨款单位最高可执行20%、6%;自收自支单位可参照企业执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按照国搜索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