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开户办理流程: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有效证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开户条件:
1、属于北京辖区新成立单位;
2、暂未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开户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10、《单位登记表》。
开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向单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开户申请;
2、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
4、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