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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雪野在宁2024-04-26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无敌沈阳人 132024-04-22

大概有十一条规定的

番茄妹妹11 312024-05-02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仟木源家居 162024-05-02

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福嘟嘟的脸 202024-04-29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姐的烂手机 422024-04-24

你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doublel0814 17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