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及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30%的首期付款。
(五)同意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有效身份证件;
4、购买住房的,住房合同或协议;
5、首付款30%以上的发票或收据;
6、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有三种、房屋抵押、质押、联保
二、贷款基本条件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 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 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