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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问者:夏天可乐冰2024-05-01

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小雨点Mei 72024-05-0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  增值收益。

狐狸不会飞 282024-04-29

1、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契约、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提取。
   2、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凭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提取。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的,凭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提取;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息的,凭贷款银行开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附一)提取。
除借款人配偶及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外,其他房产共有人若无住房借款的,不得办理还贷提取。
   4、下岗失业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个人帐户封存(停缴)满两年的,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销户提取。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各分中心管理部参照执行《关于市区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受让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希望有所帮助。

神经女大王 31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