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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谁知道?

提问者:青木震雷2024-05-13

首付提取公积金请在备案时间一年以内申请,所需材料为: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联名卡原件。    合计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金额。
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jinyulan1985 422024-05-03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筹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相关银行向购买、建造自
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专项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持有购买住房合同、契约或协议、批准建房的手续或其它证明文件;
5、有相当于购建住房费用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的30%乘以贷款总月数来确定,但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费用的
70%。目前最高额度暂定为20万元。
2、贷款最高期限为30年,在此期限内,由借贷双方商定具体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小于等于
65周岁。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每当国家调整利率标准时,调整前的贷款,从下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的利率标准。
四、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如实填写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三份,同时按所购住房情况提供如下资
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3份
2)购房合同原件3份
3)首付款发票(30%以上房款)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商品房不需提供)
2、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1)房管局建房批复复印3份
2)购房协议原件3份
3)交款发票(30%以上房款)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购买二手房
1)售房人产权调查表原件一份,复印两份
2)购房协议原件3份
3)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陈达文文 382024-05-23

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
办理:
1、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征信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提交借款人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如果户口簿上注明已婚、事实单身,需提供离婚证及单身声明;抵押人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如有特殊要求,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房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贷款额度。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委托中心招标选定的代理公司代办抵押登记等手续的需交纳,下同)、预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费、户籍图复制费、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返回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吃货肥仔喵 46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