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你好哦。条件是: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在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发生上述行为一年内(从合同、协议签订日期或有关部门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可以部分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并提交以下手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金卡;领取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