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住房公积金提取表在三亚办理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拿来填写的。 如有疑问建议你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电话咨询12329.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