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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thomas04882024-05-14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品嵊红木 102024-05-08

您好    ,海南省公积金需要满足条件才能提取。海南省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含港、澳、台);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集中封存期满,并未重新就业的;
8.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    调出本市,并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0.    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    职工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奕彩彩绘 142024-05-13

你好,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2.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场所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直属局办事大厅
三、办理要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基础性资料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珊珊来了 6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