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于异地购房 ! 提取公积金是这样的:目前来说是规定 ;当你离职并回到户籍地的时候 公司开具证明 然后预约的话就可以全部 取出来! 其他的个人提取的话就只能提取自己的那一部分!
用处的话就只能用于 买房个 房屋的翻新 等! 其他没什么用处
但是还是希望以后能支持公积金转移!像以前社保一样! 但是目前还不行!
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公有现住房。 一、贷款对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 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 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公积金委办〔2015〕1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如果贷款属于“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买房首付比例还需同时符合商贷的首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