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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黑龙江公积金贷款要求是什么?

提问者:恶狼追月2024-05-04

黑龙江公积金贷款要求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Rachelchel 492024-05-11

您好,黑龙江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好意萊傳媒 132024-05-07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婚姻证明;
  3、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
  4、有其他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
  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申请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凭申请单到银行办理)。

candy小蔡 48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