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购建房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文本
2、借款人及其配偶将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及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交中心审查
3、中心审查、审批,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4、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借款人将银行审定盖章的借款合同和相关抵押证明交中心
6、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希望帮到你!
1.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公积金中心印发的《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书》共同前往贷款银行,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5)商品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当面与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携带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房产证(或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前往房管局服务大厅办理抵押登记(或预抵押登记)
3.借款人携带房地产他项权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复印件2份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原件1份,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放款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