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的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您好,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1、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2、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公积金本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1、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提交材料
A.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B.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
C.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2、职工因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提交材料
A. 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