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 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办理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手续。
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个,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
8、调离烟台市的(指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
9、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的);
10、异地求学的;
1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2、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
1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14、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