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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离婚公积金怎么办?

提问者:开心土豆王2024-05-1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积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取的。除非是职工退休或者购买商品房等。其他时间,公积金账户是不允许提前钱款。而在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中并没有离婚这一条。
此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太白小君 132024-05-05

夫妻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主要看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非专属个人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指定一方继承,赠与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以下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其住房公积金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嗷哟嗷哟 152024-05-26

你好,离婚公积金怎么办可以看看下面介绍,
可以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为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dp73754458 23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