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每天变更一次的,基本上是每年的7月份左右,要是这个时间是可以变更的,中途不可以变更。
1 .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d 过节费;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是随时可以调整的,是一年调一次,每年大概在6月份核定基数,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再乘以12%。7月份按照新调整的数额代扣员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职工从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职工进入新单位不足一年,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统一调整的,缴存基数为进入新单位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